学校不以盈利为目的,严格遵循民办教育法,按照学校章程,依法自主办学。我校的章程和主要规章制度均在网上公示。在学校管理中我校认真执行“13”文件精神,完善以董事会领导、党支部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参与下的校长负责制,在科学决策中体现了民主性、合理性、公正性、公开性、网络管理的现代化和激励机制的实效性。我校完善了结构工资制、全员聘用合同制、绩效考核制等人事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部门岗位职责明确,操作规范有序,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实施有效。

学校实现民主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建立了《震旦外国语中学校务公开制度》,确立了党支部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工会主动配合,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进行民主决策,经教代会通过后执行。我校完善了校园公告栏、校园网的建设,及时向教职工和社会公开相关内容,做到学校重要信息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过程公开,提高了行政效能,主动接受全校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我校的校务公开及新闻发布经校长办公室审核,由网管员操作实施。

我校制定了《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教代会代表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教代会常任代表的职责,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建议或提案的形式上报学校教代会。同时开辟了教代会代表递交议案、意见、建议的网络平台,及时搜集来自于群众的意见,畅通了民主管理的渠道,有效维护了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我校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在教师中反复强调以师德师爱培育下一代,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坚决执行“三不准”,评优晋级中执行“一票否决制”。学生的法制教育通过政治学科和德育法制专题教育进行。如请民警宣讲交通法规,参观禁毒展览馆、公安博物馆,开展题为“财神与瘟神”的禁毒征文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本校德育干部、政治教师、班主任,也有校外法制辅导员、民警等师资力量的保证。法制教育突出了四个注重:注重校内宣教,注重家庭辐射,动员学生写给家长一封信,注重扩大社会影响,同地区携手,注重学生自身维权和自我防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