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3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及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干部述职述廉,以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谈话等各项制度。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和警示教育,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我校全面落实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责任意识统一、责任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党组织的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总支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校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学校建立了董事会、党总支、党政联席会等制度,办学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形成了董事会决策-校行政执行-党组织保证-教代会民主监督的良好运行机制。
在党总支的相关会议和党总支的相关活动中,及时传达中纪委、市纪委以及习近平等领导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和期满述职中必须包含述廉的内容,把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并将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发展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确保党风廉政责任落实。
学校党总支注重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总支中心组和中层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校园的宣传教育,规范广大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言行举止,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和警示教育,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要求广大教师学习师德建设的要求,特别要掌握“六个严禁”和“七条红线”的基本内涵,树立震旦教师的良好形象。在聘任干部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原则,对干部进行严格的考核,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人和事及时批评教育。学校的党代表预选、干部提拔、党员评优、教职工考核等实行无记名投票和校内公示制度。由于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高度重视,措施切实可行,注重教育、注重防范,至今为止,尚未发生一起重大违纪事件,更未发生一起重大腐败现象。广大教职员工对此十分满意。
3-9-24 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形成整治“四风”的长效机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无违规违纪现象。教职工向校领导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渠道畅通。学校对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问题等查处及时、规范。
学校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全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纪律规定,坚持杜绝形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按照我校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内审制度规定,规范学校经费支出情况,禁止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教职工接受学生礼品礼金,严禁有偿补课等,形成整治“四风”的长效机制。要求领导干部管理要严、工作要实。建校以来没有发生任何领导干部腐败事件,广大教职员工对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高。
我校2017年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公众号上设立校长信箱板块,收到各类咨询信访问题十余条,均作了有效答复,很好地完成了教职员工及社会公众反应情况、表达诉求的渠道畅通工作。
学校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矛盾纠纷协调处置机制,实行校领导分工“分案制”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方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制,在化解信访矛盾上做到不回避、不推诿,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基本做到无信访存量。在处理具体信访时根据党的政策,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当事人。
校纪委平时及时与管理职能部门沟通,督促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堵塞漏洞。群众对校领导班子总体是满意的,校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教育活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