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加全面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把我校班级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充分调动班主任的积极主动性,以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自理自治能力,树立良好的班风校风,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日常工作、班主任学校工作、安全稳定等项目。
2、班主任工作考核分采用自评和校评相结合的方法。
3、实行日检查,月小结,学期末总评。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本考核由政教处负责。
三、考核细则
本考核参照《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班主任工作自评表》(附件一)和《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二)执行。
考核解释权归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政教处。如考核双方有异议,可申请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本规定自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