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之家是教职工工作之余休闲娱乐、放松压力、交流情感的场所,为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保证教工之家能有效的为广大教职工正常开放,并发挥其最大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1、教工之家由学校工会负责管理。
2、教工之家供学校教职工活动,不对外开放。室内所有公共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也不予外借。
3、教职工可于规定时间入室休闲娱乐、开展活动,但不得超时逗留。
4、教工之家是公共活动场所,入室活动要着装得体,举止文明,提倡开展健康、文明的娱乐活动,不能吸烟。
5、入室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制度,服从管理;遵守社会公德,和睦相处;不准大声喧哗,禁止捶桌拍案。
6、要爱护教工之家的一切公物。如有损坏,按制度赔偿。
7、教工之家的管理人员要服务到位,尽职尽责,认真管理。所有公物器材都必须建帐、造册,废旧、报损器物按有关制度办理。定期做好“教工之家”防尘、防潮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电工作,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8、学校工会要不定期对“教工之家”的公物器材进行清查、核对工作,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地丰富和发展“教工之家”的活动项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