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教师教学指导奖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5-11-23    浏览次数:62

为了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鼓励、奖励学科教师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给予个性化的辅导,从整体上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教师教学指导奖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时间:

每学期按自然月进行检查考核。

二、考核奖金额:

学校设定本考核项目的金额为每学期每科200元。

三、考核对象:

全校各年级学科任课教师。

四、考核内容:

1、 教师参与早自习情况;

2、 教师参与补缺补差情况;

3、 教师参与学生面批面改情况;

4、 教师完成考试质量分析情况。

五、具体实施办法:

1、对教师参与早自修情况的考核:

(1)教师要根据年级组的安排,准时进入班级,组织好本学科的早自修。

(2)教师要结合学科的具体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好早自修的学科指导,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实效。

(3)教师因事不能参加早自修,要及时向年级组长请假或调换,不得无故缺席。

2、对教师参与补缺补差情况的考核:

(1)教师要根据年级组的安排,准时进入班级,组织好本学科的补缺补差工作。

(2)教师要结合学科的具体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落实好学习困难学生的拾遗补缺,学有余力学生的指导发展,要有计划、有内容、有目的、有实效。

(3)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科补缺补差工作,要及时向年级组长请假。无故缺席,将做教学事故处理。

3、对教师参与形式面批面改情况的考核:

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有计划对学习有有问题的学生进行面批面改,努力做到“堂堂清、课课清”,为学生的发展打好扎实的的基础。

4、对教师完成考试质量分析情况的考核:

(1)认真做好月考的质量分析,及时总结,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措施,努力使课堂教学更加适合学生的实际,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

(2)认真做好期中、期末考试的质量分析,及时分析学生的学习状况,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努力使课堂教学更加适合学生的实际,促进师生共同成长。

(3)考试质量分析要按照教导处的要求,认真、按规定时间完成,准时上交教导处。未能按时完成,或延时上交,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5、考核奖励:

学校教导处每周对教师学科指导情况进行检查,每学期将根据教师开展教学指导情况进行数据汇总,并按照《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教师教学指导检查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得考核奖200元/人;考核结果“合格”的教师得考核奖120元/人;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取消考核奖。

五、其他: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教导处,如发生意见不统一,可申请校务会议重新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