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教师教学常规检查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64

为了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的原则,对学校教师的各项教学常规工作进行评价,实现我校教师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教师教学常规检查考核方案。

一、考核时间:

每学期按自然月进行检查考核。

二、考核内容:

1、教师备课情况;

2、教师日常教学情况;

3、教师批改作业情况;

4、教师参与听课情况;

5、教师参与考务工作情况。

三、考核奖金额:

学校设定本考核项目的金额为每月每人200元。

四、具体实施细则:

1、关于教师备课情况的考核:

学校教导处每学期不定期地对每位教师的教案进行抽查,并按照教案检查的评分细则对教师的教案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细则见《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教师教案检查评分表》,

2、关于教师日常教学情况的考核:

(1)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所有教师均应按教导处事先排定的课表准时进教室上课,不得随意私下调课。如教师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取消该教师以及与之调课教师(被占课教师)两人的当月考核奖。

(2)教师不得带手机进教室上课。如发现教师带手机进教室上课,第一次教导处将口头提醒该位教师,如再次发生,则取消该教师当月考核奖。

(3)教师上课全过程中,要严格维持课堂秩序,存在问题课后与班主任交流解决,课堂教学认真负责,把握好课堂教学时间,不拖堂。

3、关于教师批改作业情况的考核:

(1)教师根据授课进度布置相应作业,要求学生做的作业教师要先做,要根据课程要求和学生实际,合理组织、调整作业难度和作业量。对所布置的作业要有明确的书写、格式等质量要求。

(2)教师要根据学科的要求及时、仔细地批改,指出学生错误之处;要求教师布置的作业都必须亲自批改,不委托学生帮助批改作业;

(3)每次批改作业,教师要注明日期,并对学生的作业给予激励性评价;

(4)教师要重视对学生订正错题的复批,直至学生订正正确为止。

(5)学校教导处每学期不定期地对各学科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抽查,并按照作业检查的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作业检查评分细则见《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教师作业检查评分表》。

4、关于教师听课情况的考核:

所有在职教师每学期须听课至少8节;担任行政工作、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的教师每学期须听10节课(其中本备课组或教研组听课不少于4节)。

教师外出参加区教研活动记录、各类会议记录等不作为听课记录;教导处每学期对教师听课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对教师进行考核。

听课考核标准:


人员

考核等第

教师

担任行政工作、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的教师

       合格

       8节

     10节

      不合格

       少于8节

     少于10节


5、关于教师参与考务工作情况的考核:

教师要按教导处事先下发的《监考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教室参加考务会议,并根据监考教师要求认真完成教导处所布置的监考任务,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教师参加考务会议迟到,或考试前5分钟仍未进考场、或在监考期间不能按考场规定管理考生,而自己看书、玩手机、批作业、聊天等与监考无关的事,均作为教学事故,取消该教师当月考核奖。(考试期间教师管理住宿生自习的工作等同于监考)

6、关于教学常规考核的奖励标准:

本项考核根据教导处每月检查项目教师得分情况,设立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第。

其中:优秀奖励金额:200元;合格:120元;不合格:-- 元。考核奖按月发放。

7、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教导处,如当时双方发生意见无法统一,可申请校务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