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 升、降国旗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01    浏览次数:83

为了维护国家尊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使广大师生通过升、降国旗这一具有教育意义的仪式,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对我校升降国旗的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升、降国旗的目的

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和象征,尊敬国旗体现着维护国家的尊严。升降国旗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要求升降国旗,通过升降国旗仪式使学生受到直接的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国家和民族观念。

  

二、升、降国旗时间

国旗法规定:“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双休日外,应当每日升降国旗”,并且“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结合我校实际,规定每周星期二早操时间,全体师生员工在操场举行集体升旗仪式,平日由值勤班级完成升、降国旗仪式,如遇恶劣天气,不举行升旗仪式。

  

三、周二升、降国旗仪式程序

我校升旗仪式由学校德育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由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

    1、第一项:出旗,出旗手、护旗手送旗;

全体师生员工面向升旗台立正站好,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升旗手,护旗手由少先队大队部负责训练,一般由各中队轮流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可请同学或其它人荣誉担任。

    2、第二项:升国旗、奏国歌;

升旗开始,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学生要队伍整齐、精神饱满。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全体学生面对国旗立正少先队礼,齐唱国歌,声音洪亮,节奏有力,唱出气势。校内人员一律停止走动和各种活动。

3、第三项:国旗下讲话;

事先选定主题和发言人,要求讲话者服装整齐,讲话稿简短而主题突出,适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全体师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的高尚情操。讲话稿由大队部负责收集,整理。

4、第四项:值周报告

由大队部纪检部部长宣读上一周各项日常行为规范检查结果和值周班级情况反馈。每月获得小红旗3次以上的班级,获得本月的流动红旗。连续获得两次流动红旗的班级,可获得文明班级的荣誉称号。

5、第五项:升旗仪式主题活动

一般由各中队轮流负责,开展升旗仪式主题活动。

6、第六项:升旗仪式结束,各班按顺序退场。

如有其他事项,必须在宣布升旗仪式结束之后方可进行。

     7、降旗在当日下午离校前进行,降旗时由当日升旗手在国旗下列队,徐徐降下国旗(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降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要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再持旗列队齐步走向国旗存放地点。

  

四、其他时间升降国旗的规定

除周二集体升旗仪式外,其余四天每天的升、降国旗由值勤班级负责。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此规定全校师生员工必须遵照执行,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