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 学校运动场地、器材、设备管理维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86

为了保证学校运动场更好地为教学训练竞赛和对社会开放服务,使管理工作更规范和制度化, 特作如下规定:

1、 场地器材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和体育教研组的各项规章制度, 坚守岗位, 认真工作。

2、运动场地面定期清洁并检査使用情况,包括田径场、篮球架、单双杠等器材的定期安全检査和维修 。 以保证各类体育活动安全进行。 若需大型维修, 则由保管员、 体育组长写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进行。

3、体育器材必须登记造册,一式3,由总务处、体育教研组长、保管员分别保存。定期检査品种、数量。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査明原因,认真处理。 4、 其他教师或工作人员借用器材, 需由体育组长及保管员的签字同意 。 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5、 课外活动球类借用, 须凭学生证借领, 在结束时及时归还体育器材保管室, 人为损坏者按价赔偿。

6、器材室要经常保持干燥、通风、整洁,放置合理,不得随意乱扔器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 严禁攀吊篮圈和在球架、 球网上悬挂衣物 。

8、 不允许在塑胶场地上随意吐痰和口香糖, 不准将甜汁饮料倒洒在塑胶场地上 。 

9、 对社会开放时段应作好登记, 并作好安全管理, 此项工作由学校门卫协调配备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