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课
1、教师要认真备课,每堂课均应有教案。教龄在20年以下教师,要详案。(包含教育目的、教学过程、难点、重点、作业布置等方面)。略案有教学目的,能反映出教学的全过程。
2、教案每学期检查2次。由教研组长和教导处共同负责。如两次检查均不符合要求,学期综合奖励津贴降低一档发放。
二、上课与听课
1、教师应按学校排定的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放课,努力提高40分钟效益,年级组长应加强管理监督。
2、高级教师每年开一节示范课,其他教师每年开一节研讨课,教研组应组织评课研讨,本教研组听课教师应填好评课表。开课日程安排在每学期的第二周前报教导处备案。
3、全体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其中以本学科的课不少于6节(史、地、生、音、美、劳计可以4节),教研组长每学期检查一次。
三、作业布置与批入和辅导。
1、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布置适量作业,并及时批改或处理作业。每次批改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如作业没有批改的量达到应批改量的三分之一(以学期计)。
2、教师应注意因材施教,有责任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自学提高,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改进学习方法。
3、预备、初一年级任课教师做好面批面改工作,并认真记录。
4、初二、初三年级任课教师要带两头抓中间,尤其是每天放学后4:30-5:30不全班补课,切实做好补缺补差工作。
四、其他
1、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等一切活动,组长应做好考勤工作,并努力提高每次活动的质量。不能无故缺席。
2、教师应加强考试命题研究,并认真做好考试后的质量分析和讲评,质量分析表应在考试后一周内交教导处。
3、每位教师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都有义务承担代课任务。以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教师特殊情况及教师病假由教导处负责安排代课。
4、凡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必须事先在前一天通知教导处排课教导员处理,自己不得私自调课,打乱教学秩序,(自己调好课也应通知教导处)。
5、教师应加强业务进修,主动承担科研课题,努力撰写教改论文。凡科研论文在各种报刊上发表、获得奖者,将论文及证书到教科研室备案,并记入业务档案,对教科研工作积极,并确有成效者,每学年校长给予一次性嘉奖。
6、仪表、举止、谈吐,理应是学生表率,每位教师要以自己良好的师德形象做好教书育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