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黄浦区教育局人事科和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本校人事管理工作。
2、经学校党政领导批准参与学校人事管理有联系的工作。
3、熟悉教职员工工作身份、工作履历、家庭直系亲属情况,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工作。
4、做好教职员工出勤考核工作。
5、及时准确完成区教育局人事科布置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6、做好教职员工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计算、变更、转移和接收工作;做好离退休员工退休养老金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7、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论文送审和职称评审晋升工作。
8、完成招聘人员基础工作。
9、完成教职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10、在党政领导下做好外调、有关人事的群众信访工作;配合工会、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做好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11、区教育局人事科和学校党政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12、配合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完成促进学校发展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