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外辅导员是学生教育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学校根据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的需要,选聘以下各类校外辅导员:
1、各行各业的优秀团员和青年;
2、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协会成员;
3、具有一技之长(如文艺体育、科技才能)社会志愿人士;
4、家长积极分子;
5、各级领导人员;
6、部队解放军;
7、社区热心人士等。
二、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参与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参与学校制订计划,积极参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把法制教育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
五、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帮助学校做好“双困生”和有劣迹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六、大力宣传《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教育教学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水平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