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和市教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严肃教育、严格管理、严守纪律、严惩腐败,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重点,严明党的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1、严格党风廉政责任制
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履行协助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要坚决落实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总支、纪委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上、下级党组织工作联系制度,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为党风廉政工作的负责人,协助总支书记组织相关学习、强化督促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组织纪律。
2、重点加强党的纪律学习
认真贯彻中央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及本市实施办法,结合教卫系统实际,健全惩防体系。根据上级精神,重点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对疏于职守、管理松懈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
3、切实抓好关键岗位干部廉洁自律
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和权力集中部门的监督,突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如招生录取、基建(修缮)、干部提升和考核管理、学术诚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物质采购、资产管理等,不断推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落实教卫党委提出的以“制度+科技+文化”理念,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利用信息平台,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院)务公开,特别对于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4、进一步全面加强廉洁自律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继续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加强党员教师廉洁诚信教育,推进师德师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