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我院严格按照上级党委下达的《关于开展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情况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我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违纪违法进行排查清理。
据悉,此次排查,我校首先根据文件的相关要求理清排查的对象和范围,经排查我校目前全国、上海市和区的党代表人数为0,全国、上海市人大代表为0,全国、上海市和区的政协委员人数为0。
我校的排查清理工作采取同纪检部门一起对本单位党员逐个排查、电话询问、翻阅历年以来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台账等查找违法违纪人员名单等方式进行,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积极展开摸底清查。
目前,我校已完成相关人员排查清理工作。我校16名党员均未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