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学校 我做主” ——校徽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次数:111

今年是我校建校20周年,为进一步内聚合力、外树形象,增强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广大师生团结奋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挖掘、凝练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同时,也为了积极响应队员们在少代会的民主提案中提到的校徽问题进行改进和反馈。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友人开展“校徽”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我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征集要求

校徽是一个学校的标志和象征,也是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人文精神的形象体现,能够反映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并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

    1、要包含校训的文化底蕴和发展内涵,要凸显我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前景。具有较强视觉感染力,设计规范严谨、庄重美观、简洁大方、色彩鲜明、构思新颖、富有想象力,具有较高的识别度,力避繁复和过度抽象。

    2、校徽要绘出色彩、图样,字体,并对构思及寓意进行文字说明。

    3、校徽图形为圆形,图样尺寸是15*15厘米。

    4、校徽图案中应有学校名称全称的中英文字。

三、投稿办法

1、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投稿人将所作作品在A4纸上工整誊写(或打印)。作品须附有设计理念、标志图形、字体、色彩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和寓意。

2、稿件须注明“校徽投稿”字样,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请交至德育处216办公室,所有来稿、光盘等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截稿日期:201815日。

3、注明设计人姓名、班级、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

四、评选办法

    1、学校组成“校徽”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入围作品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出推荐作品。

3、由评选组对推荐作品进行审议,作出最后决定。

4、作品分别评选出录用奖1名、入围奖4名,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

五、注意事项

1、作者应保证征集作品的独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3、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入围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德育处。

热烈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才华,踊跃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