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工作制度是全体队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和做好队工作的保证。
1、少代会制度。队章规定每半年至一年举行一次队员代表大会,听取大队部的工作报告,研究安排新一年的工作任务,选举新一届大队部。这是发扬民主精神,进行当家做主教育的一种制度。
2、队干部轮换制度。每个队干部有一定的任职期,期满无特殊情况不再连任。这种制度能够使更多的少先队员有机会参加队的组织管理,得到锻炼。
3、队干部例会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大(中)队例会可由委员轮流组织,并负责向辅导员汇报。
4、队干部培训制度。培训少先队干部,使他们熟悉和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方法和技能技巧,这是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的必要手段。培训的方法有举办队长学校、听课、实际操作、现场观摩等。
5、队前教育制度。新队员入队前要对他们进行队前教育。如学习队章、学唱队歌、学习敬队礼及呼号、系红领巾、为人民做一件好事。入队时要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6、表扬奖励制度。少先队组织应当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在“六一”儿童节、10月13日建队纪念日,集中表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
7、组织活动制度。少先队的活动一般要求大队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至二次;中队活动每月一次;小队活动隔周一次。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宜过长,内容不要繁杂,要注意年龄特点。
8、小队生活会制度。是队员交流思想、增进友谊的好形式。生活会可以在队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进行。
9、中队执勤制度
各中队轮流担任执勤中队,负责一星期的校园文明维护工作。
10、推荐入团制度
每学年对初二、初三年级的优秀少先队员进行推优入团。
11、预备年级换戴大红领巾制度;初三年级换戴队标志制度。
每年建队节(10月13日)举行。
12、离队制度。队章规定年满14周岁的队员在组织上要离开少先队。超龄队员的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办理离队手续。
少先队的队会是少先队活动的一种基本形式。按其规模大小可以划分为大、中、小队队会。按其类型可分为一般性队会:以处理队务和队的常规教育为主要内容;主题队会:围绕奋斗目标(或教育目标)有计划地安排专题的教育形式;即兴式队会:即当场出题,队员稍作准备召开的队会。队会是具有强烈吸引力的队的活动方式,是实施少先队组织教育的基本途径,是全体少先队员必须参加的集会。无论哪一级、哪一种队会,通常都要有计划,定期举行。大、中队组织队会一般要举行队会仪式。
(-)大队会是由大队全体队员参加的队会。通常是为了纪念重大节日,进行大型教育活动,或者为了解决队员实际教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大队全体少先队员具有普遍教育意义而举行的队会。大队会参加的人数多,规模大,要有隆重热烈的气氛,按一整套固定的少先队仪式进行。大队会不宜过多,每学期可召开2至3次。
(二)中队会由中队全体少先队员参加。中队会比大队会人数少,每一个队员更容易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中队的队员年龄、智力及体力水平大致相当,要求和兴趣也大同小异。因此,中队会的内容、形式容易被队员所接受。中队会有较完整的仪式程序(鼓号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播放少先队鼓号曲磁带也可以)。中队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
(三)小队会由小队全体少先队员参加。小队会参加的人数少,队员更容易发表自己的意见,容易和同学交流思想,增进友谊。小队会最能满足队员们的兴趣和要求,凡是少先队组织的活动内容在小队会上都可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