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教师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7-09-01    浏览次数:118

未保教师是在校长、德育教导主任的领导下,具体分管未成年学生的教育保护工作,这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未保老师应忠于职守,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增强法律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内容。

1、未保教师应在校行政领导下,依靠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等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认真抓好校风、关心特殊学生、后进生和重点帮教对象,并严肃处理学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2、坚持对学生采取正面地、积极地引导和教育。与上级未保办、派出所和本区工读学校保持联系,严守各种秘密,尊重学生隐私,不传阅学生材料。

3、关心本校的后进生,积极热情地解决他们学习上的问题和困难,对归校工读生应积极热情主动地帮助他们。

4、对突发事件除及时采取措施,把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外,及时向校领导、上级行政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5、积极开展预防犯罪的相关教育活动和降低青少年犯罪率的科学研究。

6、配合德育教导主任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积极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