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体育场地与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21    浏览次数:82

 为了加强体育场地、器材的管理,保证教学、运动、训练和学生业余锻炼的正常进行,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作以下规定:

 1、学校体育场馆是师生开展体育运动,锻炼身体的场所,师生要重视、支持体育场地、器材的管理工作。

 2、师生要爱护体育运动场地、器材与设施。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擅自攀爬器械。

 3、体育保管室的所有器材,只有用于学校体育课教学和代表队训练,未经学校校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

 4、师生借用的体育器械只能在校内使用,下课后归还。

 5、体育保管员应将器材分类摆放,妥善保管。要配合后勤总务部门做好体育器材、场地的规划建设和检查维修工作。

 6、体育课教学和体育代表队训练借用的器材,教师必须亲自督促学生按时如数归还,如有损坏、遗失,要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7、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任何学生未经教师允许,不准随意进入体育器材保管室。

 8、体育教师和体育保管员要经常对学校体育器材设备、体育活动场地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保证学生活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