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树人绿色行动”暨树木认养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07    浏览次数:217

一、活动目的:

通过“树木树人绿色行动”活动的开展,不仅可以使我校内的绿地树木得到及时、周到的养护,同时还可以调动全校同学热爱学校,重视环保的热情,增强 “爱绿护绿,从我做起”的意识和参与绿地树木的管理和养护的积极性。

二、活动原则:

(一)自愿参与原则。

自愿要求认养校园树木的班级或个人,请到各班中队长处报名并填写“树木认养报名表”一式二份(认养人可自由组合)。

(二)长效管理原则

建立树木认养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日后认养工作得到持续、有序开展。

(三)实名标志原则

对于认养的树木将采取实名认养标志牌的办法,以宏扬主人意识,讴歌美好心灵。

(四)费用自愿原则

为使树木得到更好的养护,鼓励和提倡同学们自愿投入认养费,达到养护、美化的目的和心灵上的享受。

三、认养程序:

1、自愿要求认养校园树木的班级或个人,请到各班中队长处报名并填写“树木认养报名表”一式二份(认养人可自由组合)。由于树木有限,故采取先申请先办理制度,额满为止。

2、校德育处对申请表进行审批,审批后通知申请班级或个人。

3、接到通知后,由中队长统一收取树木认养费(每棵大树40元/年,每棵小树20元/年,费用主要用于标志牌制作的成本费和定期施用化肥的费用)。

4、由德育处上交后勤部门认养报名表,统一制作认养标志牌;由德育处统一制作认养纪念证书。

5、参与树木日常管理。

四、认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为树木冠名(如励志树、成长树、同学树、友谊树、爱校树、腾飞树等)。

2、在树木的标志牌上注明认养人姓名,编号,树名。

3、领取由学校颁发的认养证书。

4、参与认养的人,可以以认养人的身份随时探望认养树木,为树木施肥、浇水等,做好平时维护树木的工作。

(二)义务:

1、承担每棵大树40元/年,每棵小树20元/年的认养费。

2、投注自己的真情,用心照料所认养的树木,使其茁壮成长。

3、善待所认养树木周围的花草树木,为其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成长环境。

4、平时基本养护可以交给学校后勤部门养护。

五、活动安排:

1、报名申请阶段:3月1日----3月8月

2、办理认养阶段:3月9日 ---3月15日。

3、实施阶段: 3月9日开始启动,为树木悬挂认养标志牌。


树木可以见证一段历史,试想,五年、十年或者二十年后,曾亲手养护的树木已长成参天大树,那时,将是怎样一番令人激动的情景啊!“爱绿、护绿、养绿”是时代对我们的深情呼唤,让我们尽己所能,踊跃参与到认养树木的活动中,让我们付出自己的真情和爱心,与树木一同成长吧!